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有哪些 环球新资讯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3-06-04 02:05:08

一、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有哪些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如下:

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资料图】

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3.性质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二、股东会是怎么选举董事

找法网提醒,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选举董事:

1.直接投票法。就是每一股份对于某一个董事只有一个表决权。

2.累积投票制。就是每一股份在选举董事时具有所欲选董事数的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

5.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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